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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建部: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来源: | 作者:znzbzz | 发布时间: 2022-11-09 | 627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7日下午,住建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以下为文件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

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园林绿化垃圾主要指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过程中产生的乔木、灌木、花草修剪物,以及植物自然凋落产生的植物残体,通常包括树枝、树叶、草屑、花卉等,具有分布广泛、季节性强、运输成本高、可再生性好、利用方式多样等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城市尤其是超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存在收集系统不健全、专用运输车辆不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选址困难、资源化产品出路不畅、缺乏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等问题,亟待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通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在部分城市建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工作重点任务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经充分协商,选择有基础的城市(区),开展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摸清现状底数。全面了解城市园林绿化垃圾现状,摸清园林绿化垃圾产生总量、种类、来源、分布、季节特点以及发展趋势,收集、转运、堆放场地以及运输车辆情况,分选、破碎、加工等处理设备和设施情况,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经费保障、资源化利用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

(二)强化规划引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分布特征和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园林绿化垃圾运输距离、设施选址条件、设备服务年限等因素,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为目标,采用“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编制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或方案,合理布局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保障相关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快收运及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本地区实际,把园林绿化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和分布情况,参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有关政策,配置园林绿化垃圾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因地制宜选择生物处理、有机覆盖物加工、生物质燃料制备,或其他适宜本地实际情况的处理技术和模式,宜就地处理即就地处理,宜集中处理即集中处理,提高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能力,提升设施建设运行水平。

(四)推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分析城市绿地、苗圃基地等区域内的植物种类和生境,鼓励就地就近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将再生产品作为土壤改良基质、有机覆盖物等回用园林绿地,推动园林绿化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附加值,研究制定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在生物有机肥、有机覆盖物、有机基质、垃圾焚烧发电、城镇供热和园路铺装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推进模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构建多元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逐步施行园林绿化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联单和数据化管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带动作用,加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适用技术研究和推广。

三、有关要求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试点城市(区)编制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二)推进相关工作。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了解试点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做法,掌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各试点城市要结合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切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试点城市(区)要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案例。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形成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总结报告。

城市建设司 联系人:汤飞 赵亚男

电话:010-58934023 传真:010-5893469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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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垃圾体积蓬松,大部分城市依旧采用传统方式来进行清运,利用拖拉机、货车、平板车等运输车辆现场装车后再运走,整个过程劳动强度大、清运效率低、运输成本高。

传统清运方式装车困难、运输成本高

树木粉碎机这类园林机械在国内的应用并不广泛, 少部分城市早几年开始 探索牵引式树木粉碎机匹配货车作业的方式,现场粉碎现场装运,但牵引式设备因存在上路困难、移动不便、碎料需车辆转运等诸多不便,也逐渐被部分使用者弃用。

牵引式设备不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

正是了解到行业的诸多痛点,中能装备结合自身技术研发优势,决心用创新力量来改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这一行业,也一直在践行《通知》中提到的部分重点任务。

采用“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

《通知》中“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与中能装备在长沙推行的“园林绿化垃圾现场粉碎、收运一体化的新型运营模式”不谋而合。

即利用中能装备自主研发的园林垃圾粉碎车,在园林绿化修剪现场就地粉碎处理园林垃圾,粉碎后的碎料再直接运输到各区资源化利用集中进行资源化处理。

修剪现场“就地处理”

中能装备提出了“1+X”城市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的方式,每个城市建立1个资源化综合处置中心,多个临时暂存点,开展分散粉碎、集中处理工作。目前 已在长沙岳麓区、望城区、雨花区、开福区四区建设了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园林垃圾粉碎车清运粉碎的碎料,总占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经济效益。

资源化利用中心“集中处理”

配置园林绿化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

目前,多数城市并没有配置专业的园林绿化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依旧在采用传统方式进行清运处理园林绿化垃圾,更有甚者,直接将园林绿化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混装混运混处理,这种状况屡见不鲜。

中能装备自主研发的园林垃圾粉碎车QVG200是国内首台蓝牌园林绿化垃圾粉碎收运专用车,集移动、粉碎、收集、运输、自卸料一体化,很好地解决了传统模式和其他类型设备在城市园林绿化垃圾清运过程中的诸多问题。自园林垃圾粉碎车QVG系列上市后,改变了少部分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的传统格局。

一台园林绿化垃圾收运车辆搭配2人即可,专人专车专干,让园林绿化垃圾处理有了新方法,“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的新型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的雏形初显。

园林垃圾粉碎车作业现场

上市两年时间,中能装备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扩展产品型谱,除可上蓝牌的QVG200外,装载量更大、粉碎直径更大的QVG200H和QVG300相继上市。考虑到采购成本的问题,中能装备还研发了性价比更高的车载式树木削片粉碎机QZG系列产品。目前,这些产品已在长沙、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昆山、成都、厦门、济南、郑州、太原、秦皇岛、吉林、嘉峪关等40多个城市成功推广应用。

福建-QVG200

四川-QVG200H

广东-QVG300

湖南-QZG150

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附加值

中能装备在长沙建设的四个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的主要功能为集中处理粉碎后的园林绿化垃圾,目前已成功应用的再利用途径主要有有机覆盖物、生物质颗粒、有机堆肥、生物质发电等,成功将园林绿化垃圾变废为宝。

有机覆盖物

生物质颗粒

有机肥

生物质发电

中能装备在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研究还在初始阶段,后续还将加大投入,致力于扩展资源化利用途径和提高再生产品经济价值。

加强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

中能装备QVG系列及QZG系列设备均配有物联网功能,所有作业地点、工作时长、卸货次数、行驶轨迹、粉碎重量、故障信息等通过物联网进行数据传输。

利用物联网系统,可逐步施行园林绿化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联单和数据化管理。除此之外,通过物联网管理平台大数据上云,政府管理部门可以更加直观方便的统筹规划监管整个片区乃至整座城市的园林垃圾收集、运输、转化、深加工、消纳的产业链全流程。

《通知》的发布无疑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作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的先行者,任重道远,中能装备将不断投入研发创新,创新设备、创新利用,助力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快速发展!